为优化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对标先进,找短板补差距,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营造生态环境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造营商“硬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包头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加快《包头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规划》编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推动实施包钢500平米烧结机、亚新隆顺一期烧结机改造等60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全面启动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尾闾排口整改,推动实施包钢脱硫废水治理项目等14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立优先管控污染地块名录、污染地块清单和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联动管控,推动实施包头市东河区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等6项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推动出台工业固废用于矿山生态修复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率先开展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试点,保证危险废物安全收储。
通过深入实施各项治理措施,大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截至5月20日,优良天数比例由一季度的71.1%提升至75.0%,PM2.5浓度由42微克/立方米下降为36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由4.82下降为4.44。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改善幅度位列第一。
对标最优补短板 打造营商“软环境”
为深化简政放权,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市生态环境局将负责办理的1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的11项委托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下放比例达到68.8%。土右旗、固阳县和稀土高新区享有与市局同等的环评审批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印发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的通知》,在原承诺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大幅度压缩至3到6个工作日内,承诺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比率达到84%,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等3个事项实行即时办理。
同时,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力服务企业环保手续办理。在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的基础上,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领帮办和预约服务,由专人负责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全流程的咨询和领帮办服务,主动对接建设单位和有关地区、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环评手续办理。充分利用受理公示期、双休日、节假日以及非工作时间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环评审批。持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实施。强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指导,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其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重大执法决策过程法制机构审核率达到100%。出台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对于符合情形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合并涉企检查事项,切实解决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的“无事不扰”,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艾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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