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近日下达2021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4632万元,专项用于我市白云鄂博矿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青山区城市周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此次下达4632万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将对白云鄂博矿区1.65平方公里废弃矿山、青山区2.1平方公里的周边生态进行修复治理。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与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用好配套资金,做好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市财政局将加大自然资源领域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结合各旗县区情况,与相关旗县区梳理自然资源领域可申报项目,确保更多项目列入上级资金项目盘子,为我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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