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从2021年1月7日正式启动,首批选择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0家执收单位和4家包头市本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作为收单银行开展试点,于2021年4月28日在包头市本级上线运行。目前已开通了个人网银、手机银行、自助终端、银行柜面、企业网银、虚拟账号缴款等多种缴款渠道。截至5月9日,通过电子化渠道已成功办理了8笔业务,共计缴款929716元。
据悉,通过电子化改革,实现了三大成效。一是与财政部的收缴模式相统一。启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全国统一缴款渠道。全区集中部署“财政电子缴款接口(适配器)”,充分发挥全国统一缴费渠道优势,全面应用全国统一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和缴款识别码。
二是改革纸质票据使用方式。不再向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的执收单位发放《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五联)》纸质票据,全部使用电子票据。鉴于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暂时无法社会化流转,当缴款人需要纸质凭证时,执收单位为缴款人打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收据)》纸质票据。
三是减少财政专户未明资金的产生。利用虚拟账号模式解决了长期困扰财政部门的资金与信息不匹配产生未明资金的难题。
在首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将及时总结成功经验,积极扩大执收单位改革范围,为缴款人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好财政服务。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