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5月5号中午,我请同学吃饭,地点是昆区欣鹿小厨店(友谊大街,包钢九中8号),消费了174元(15:22分微信支付)。饭后我要求老板开发票,却遭到拒绝。我提醒说有奖发票4月25号就上线了,可他还是说没有。我坚持要发票,并说如果不给开发票,就向上投诉他,可他一口咬定没有发票,硬是死扛着拒绝开发票。请市税务局认真查处此事,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答: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亲爱的网友: 您好。按照您的要求,我们及时联系了欣鹿小厨了解情况。经调查,欣鹿小厨由于之前领用的发票尚未用完,5月5日当天还未申领有奖发票,所以为您提供了普通发票。我们已经与欣鹿小厨进行了沟通,您可以随时去欣鹿小厨领回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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