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区检察院干警一行前往司法救助申请人小鲁家,为他送去最后一笔司法救助金。
2018年10月,申请人小鲁因遭遇家庭变故突然失去生活来源,向青山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2018年10月14日,青山区检察院决定向小鲁发放司法救助金174871元,该案是当时自治区范围内发放救助金最高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鉴于小鲁当时系未成年人,青山区检察院经过研究采取分期按月发放救助金直至其成年的形式,从2018年10月发放救助金至今年4月,全部救助金发放完毕。为保障这笔巨额救助金能够用在小鲁的生活和学习中,帮助其顺利、健康成长,青山区检察院在三年的时间里,共对小鲁进行了12次跟踪回访,18次电话、微信沟通交流,对其家人和亲属回访5次。
“此次救助金虽然发放完毕,但我们后续还会进行回访,用最‘长情’的方式陪伴小鲁成长。” 青山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马芳说道。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33件,救助19件,发放救助金共计94万余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4人,均采取分期发放和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进行监管,最短历时3年,最长历时将长达13年。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最温暖的救助和陪伴,帮助未成年人走出人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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