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倾听民声,让我们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少走了弯路,能够甩开膀子、大步前行,实现更好的发展。”包头卓资商会会长、包头市兴业集团兴元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新生说。
让企业“留得住”、“活得好”,一直是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企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从12个方面制定22条具体工作措施,并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部门,全方位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民营经济案件133件213人,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79万余元,针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63次。
同时,市人民检察院深入企业开展“问诊式”走访,了解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以及民营企业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将企业需要检察机关给予帮助的内容,进行梳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举行“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开展了观摩公开听证、“民法典”培训、现场答疑解惑等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与包头市工商联会签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工商联如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双方信息互通、共同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合作,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提高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
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方面,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扣押、冻结、查封企业财产等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建立与审判机关以及工商、财政、国土、税务、质检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合力,在依法履职中积极推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此外,我市10个基层检察院与108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定点联系机制,由院领导和优秀检察官负责定点联系辖区民营企业。其中,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在企业家协会设立非公经济检察服务站;土右旗人民检察院成立派驻旗企业家协会检察服务站;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制定服务满都拉口岸的措施,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制定服务物流园区的措施,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制定服务民办学校的服务措施等,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通讯员 刘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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