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为不断提高我市养老保险服务的便利性,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一网通办”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经过前期测试,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三项业务具备了网上办理条件。日后,各参保企业可使用企业网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情况为:
一、网厅经办事项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保企业可访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企业网厅”办理以下服务事项: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申领;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二)企业退休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社”手机APP查询个人养老待遇信息。
二、企业网厅业务办理条件
(一)已开通“企业网厅”功能的参保企业,登录后办理相应业务;未开通“企业网厅”功能的参保企业,请按照企业网厅页面的“注册登录说明”进行注册登录。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履行完退休审批手续的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2.企业参保职工需预缴养老保险费至退休当月,且无历史欠费;
3.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4.“个人网厅”暂未开通此项服务。
(三)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申领
1.死亡退休人员已领取养老金;
2.不存在需要退回多领养老金的情况;
3.此服务事项暂不支持预发丧葬费。
(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1.企业参保职工因死亡、出国(境)定居、外国人离境等情形,可申请办理一次性清算个人账户,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2.企业参保职工死亡后,需缴纳养老保险费至死亡当月,且无历史欠费。
3.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缴费信息、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4.此服务事项暂不支持预发丧葬费。
三、网厅业务经办时限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需于每月16日之前完成业务申报;每月16日之后提交的业务申请将于次月处理。各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网厅业务经办时限以旗县区要求为准。
记者了解到,网厅业务上线后,网厅与线下窗口均可办理相关业务。无法通过企业网厅系统办理的特殊业务,各参保单位可及时通过社保业务大厅线下窗口办理。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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