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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开庭不方便,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

“我们五个人家在固阳县,我的家里还有3岁的孩子没人看,去达茂旗人民法院开庭实在是不方便啊,这可咋办?”一通电话带给了法官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近日,达茂旗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中原告某银行起诉的五位被告家住固阳县。在法官与被告沟通过程中,被告均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可是因家离法院远、交通不便、孩子没人看等原因导致他们来达茂旗人民法院参加诉讼成为心头的难事。

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人,达茂旗人民法院民商事法庭庭长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主动与原告某银行协商,经原告代理人同意,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于是法官一行带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驾车100公里前往固阳县被告家中,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这场庭审不再是法官正襟危坐,端坐在上,而是法官坐在人民群众当中,以“拉家常”的形式,深入了解问题。经过一小时的耐心调解将该案利弊给原被告双方讲清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调解意见,被告周某及其妻子张某按月归还原告欠款,其他三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结束后,五位被告表示,法官能来家中办案,坐在群众中间“拉家常”,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法律的专业名词,为大家解决实际困难,这才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好法官!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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