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执勤民警在包头东收费站出口对车辆逐一检查时,一辆蒙A牌照的白色小轿车出现在民警的视线中,民警检查发现该名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车辆逐一进行检查过程中,民警示意该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刘某某从包内慢慢地拿出了行驶证和身份证递给民警,当民警要检查其驾驶证时,刘某某一边在包内翻找一边看向民警淡定地说:“我的驾驶证好像忘带了,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可能是落在家里了”。民警听后对刘某某的话半信半疑,拿出警务通对其身份证信息进行查验,发现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向刘某某出示了他未取得驾驶证的信息后,刘某某瞬间红了脸,哑口无言,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驾车的违法行为。
刘某某说:“自己刚考过科一,因为想孩子,想趁放假有时间和媳妇一起回去看看孩子,想着过节交警应该也休息,没想到被查。”民警依法对刘某某作出了处罚。民警提醒,开车上路安全第一,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后悔莫及。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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