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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车处罚期间,再次醉酒驾车被查处

6个月前,因为饮酒驾车被九原区交管大队第一警务区民警查获,没想眼看就到了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的日子,男子却再次喝酒开车上路。这一次,该男子再次被九原区交管大队第一警务区民警当场查获,而其面临的将是五年内不能再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

近日,九原区交管大队全体警员连续在辖区开展统一行动,对酒驾等多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力打造文明交通环境。行动中,九原区交管大队第一警务区民警将醉酒驾车的马某某当场查获。记者了解到,当晚行动中,民警正在道路执勤,看到一辆汽车在建设路上呼啸而驰。民警随后将车辆拦下,当驾驶员摇下车窗的一瞬间,民警发现眼前的驾驶员看上去十分眼熟。随后,民警示意驾驶员下车,并出示相关证件。这一查才发现,原来驾驶员马某某正是民警在2020年11月27日晚的“猎鹰行动”中,当场查获的一名饮酒驾车违法行为人。当天,马某某饮酒后驾车被查获,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标准,随后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没想到马某某并没有因此而长记性,在今年“五一”节期间再次喝酒上路。这一次,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马某某酒精检测结果已达14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同时还存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本来再有一个月的时间,马某某只要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就能恢复驾驶资格,可这次他除了要接受罚款、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处罚外,驾驶资格也将被吊销且五年之内不能再重新申领驾驶证。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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