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有个问题需要求助。我外甥犯法被青山法院判刑后,作为家属我们一直没有收到判决书,我们认可法院的判决,但只是想保留一份判决书的复印件,去青山法院询问,工作人员问我怎么证明你们之间的关系?他父母和兄弟姐妹呢?我说,他爸已经去世多年,他妈年近70岁,在固阳,身体也非常不好,哥哥又是个盲人。而且我告诉法院工作人员,当初批捕书上也是我签的字,都也认可。为什么就不可以复印?而且我带了我外甥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我姐的户口本复印件,还有我的身份证。请相关部门帮助一下,谢谢。督
答:青山区委办公室
网民朋友您好,经与青山区人民法院核实,按照档案工作规定,因您不是该刑事案件当事人,且无案件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因此不符合调阅、复印案卷的条件,无法调取诉讼卷宗档案。后经工作人员查阅相关卷宗,核实到该案刑事被告人在被公安机关逮捕时,您作为当事人的家属在逮捕通知书上签字。4月27日下午,在您递交调取复印档案申请书并提供了相关材料后,青山区人民法院按照管理规定为您调取案卷,并复印了相关判决书。 办理人:李晓东 青山区人民法院 3630196。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