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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案逐一评审完成 119个老旧小区5月底前开工改造

4月22日,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全面完成示范项目评审工作。据悉,目前全市11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逐一评审完成,全市改造工程力争5月底之前全部开工。会上,有关专家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联合审核。依次听取了各旗县区对实施方案的介绍,并着重针对四方面改造工作提出要求。

要求结合城市更新、居住社区补短板和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发挥各自政策最大效益,汇聚各方最大合力,在资源整合、形成合力上取得突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包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统筹实施,共同破解改造难题,提升改造总体成效。

要求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和汽车充电桩建设,对接民政等改造成员单位,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参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社区医疗卫生、体育设施、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等改造投入,配合做好改造工作。

要求参照老旧小区周边环境与建设现状,对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的造型、风格、色彩和材质进行认真设计、严格审查,确保符合城市规划总体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做到建筑外立面色调均匀、层次感突出,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能够彰显小区特色,体现时代特征。

引导居民通过自行拆除违章建(构)筑物等投工投劳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针对建筑规模小、交通拥堵、可利用空间不足的老旧小区,要做好停车区、活动区等功能区合理划分;要拆除问题围墙围挡,打通小区道路,畅通消防通道,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旗县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遵照市委、市政府20项重点民生事项安排,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全力推进,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质。

全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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