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9时左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动勤务大队勤务中队女警闫雪、王雪茹正在钢铁大街与幸福路交叉口执勤,一辆轿车由钢铁大街东向北方向右转弯时,遇一辆电动车由东向西直行通过路口。车辆右转弯时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伤人事故。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没有佩戴头盔,倒地后头部受伤。勤务中队在岗女警配合青山交管大队民警立即疏导过往车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据了解,由于右转的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斑马线时并未礼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再加上雨天视线不好,机动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没有看到骑行过来的电动车,制动不及时导致事故的发生,电动车驾驶人头部出血、右胳膊不能活动被送往医院,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雨天行车,不可避免会有少许拥堵,视线模糊等情况,但一定要保持良好心态,遇斑马线路口要减速慢行,文明礼让。同时,电动车驾驶人应佩戴头盔,确保自身的行车安全。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美慧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