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记者在青山区一街道上看到有市民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且车速较快,非常危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行为规范:驾驶非机动车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逆行、乱穿马路;
市民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孔韦唯
4月26日上午,记者在青山区一街道上看到有市民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且车速较快,非常危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行为规范:驾驶非机动车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逆行、乱穿马路;
市民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孔韦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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