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在包头市组织开展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统一销毁行动正式启动。210余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在包头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内蒙古分会场启动仪式现场
云端联动
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本次行动由全国“双打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行动采取“1+15”模式,即以湖北省咸宁市为主会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甘肃、广西十五省(区、市)相关城市为分会场,通过云上直播同步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行动启动现场,与会人员与市民和消费者代表参观了包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成果展示。据了解,近三年来我市连续开展了衣、食、住、行各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方位打击侵权假冒。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成果进行汇总和实物展示,市民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更直观地认识和辨别各类假冒伪劣商品。
查获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被击中销毁
“此次依法销毁的是近3年来我市各‘双打’成员单位查处的一批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500余万元,具体涉及防疫物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婴幼儿用品、服装鞋帽、汽车配件、建材电器、机械设备,以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等品类,共计210余吨。”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汤树林表示。
据介绍,这些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具体涉及以下情形,一是行政执法办案单位已办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二是相关司法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结后需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三是行政司法、司法办案单位经固定证据并经负责人批准后可在行政、刑事案件审结前销毁的易腐烂、变质等不易保管的涉案侵权假冒伪劣物品。“目前涉案企业都已查处,涉嫌刑事违法的也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汤树林表示。
有力震慑
上午10点许,随着主会场一声令下,2021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集中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动通过云上直播同步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分会场的集中统一销毁行动也随即在包头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同步进行。
销毁物品在现场进行交接后,由机械设备推进填埋坑内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汤树林表示:“通过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清除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让优质的企业更好地发展,进一步优化本区域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民观看展板
“本周是知识产权宣传周,在此时开展集中销毁行动,对不法分子是一次有力的震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邱磊现场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查处了一批大要案。2020年,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权假冒违法案件1828件,办结 1783件,涉案金额3012.18万元,罚没金额1420.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件。
查获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被击中销毁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组织开展执法行动,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此外将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侵权假冒行动,形成整体合力。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在增强消费者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对制假售假现象积极进行举报。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霍晓霞 摄影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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