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推进我市文物保护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多方面发力,吹响文物保护集结号。
按照国家、自治区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联合市文旅广电局扎实做好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基础工作。
市财政局与文物管理部门联合指导各旗县区准确把握政策信息,及时将项目录入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库,建立随时录入,随时审核,定期上报运行机制,确保一批重点项目尽快进入国家、省级项目储备库。截至2021年3月末,已向自治区财政厅、文物局申报了2批15个项目,申请资金9670万元。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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