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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百元 单单有奖 最高可获1万元 我市将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为进一步提振我市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维护合法权益,市财政局联合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目前发票信息录入系统和摇奖系统的服务器均进入调试阶段,4月25日起正式向市民开放,届时市民可凭借消费发票进行抽奖,最高奖金为1万元。

据了解,本次有奖发票为个人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商家名单范围内开具的餐饮(含住宿业中的餐饮发票)、零售业两个行业的发票。消费者参加发票抽奖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包头市范围内个人消费取得的包头市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抬头必须标注为“个人”;票面金额为100元以上(含100元);开票日期在2021年4月25日到2021年10月31日期间;发票种类为指定范围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具体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市民可关注“包头市财政局”公众号进行点击查询。

本次活动设置“单单有奖”和“定期摇奖”两种开奖方式。参与“单单有奖”的消费者可在所消费商户扫码关注公众号,即时参与抽奖,奖金金额为2元至50元不等,奖金以红包方式在5日内发放,并通过微信消息提醒中奖人。每张发票限领1次,同一用户每天最多领取5次。“定期摇奖”的有奖发票自活动开始之日起,次月5号对上月开具的有奖发票进行二次抽奖(第一轮二次抽奖定于6月5日进行)。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0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400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1000个,奖金500元。有奖活动将通过市内各大媒体及相关公众号公布中奖结果,中奖结果公布后15日内,消费者可通过电子支付及现场兑奖方式给予兑付。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将持续6个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市民可关注“包头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发票兑奖查看了解具体活动详情。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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