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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明行为点赞】人行横道 主动让行

4月20日,记者在钢铁大街一处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路口看到,行驶的机动车主动停下来,礼让一位拄拐的老人顺利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主动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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