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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车辆乱停放不文明

4月21日下午,我市下起小雨,有人为了图方便将共享电动车停在机动车道上,给过往的车辆造成不便。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行为规范的第二条 :应合理使用共享自行车、电动车,不丢弃、毁坏或者非法占有车辆及相关设施;不占用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如有以上行为的,将按照本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方面给予相应处理 。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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