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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车主 重要通知!事关买车、卖车!

经历过二手车交易的小伙伴

都知道二手车买卖

交易周期长、异地落户不方便

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爱车人士

近日,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了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

↓↓↓

01 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

为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通知》提出,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


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依规核验车辆及手续资料、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对在车辆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


通过明确异地交易和发票开具要求,实现“马上办”“就地办”,切实保障在转入地办理交易手续的政策落地落实。

02 便利二手车转移登记

《通知》明确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实行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


对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

03 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

《通知》要求二手车经营主体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前,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准确采集并及时报送相关交易信息,核对二手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交易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凭证,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


此外,《通知》对政策落地实施进度做了具体部署,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名单见附件)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来源:商务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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