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了推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上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今年市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2.23亿元,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86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标准由小学生每生每年600元提高到650元,初中生由每生每年800元提高到850元,取暖费按每生每年215元的标准执行。
下达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541万元。用于巩固完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
下达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869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全市6700多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得到资助,以有效防范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
下达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特岗教师经费258万元。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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