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在残疾人事业上共计投入7681.8万元,全面完成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
持续做好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市享受生活困难补贴残疾人8936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497人。投入100.5万元,为全市3.46万名三、四级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与自治区为一、二级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衔接,持证残疾人免费享有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
我市落实自治区和我市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全年对515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为9039名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和辅具适配服务,康复服务率达94.84%,辅具服务率达97.23%。强化康复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精准康复服务示范点20个、市级残疾儿童定点机构10个,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引进自治区名中医团队,成立包头春晖中医蒙医医院,康复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简化残疾儿童申请康复项目流程,改由旗县区残联一次性审批,让残疾儿童家长申请项目只跑一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项目,投入60万元,为411名残疾人发放托养服务补贴。投入321万元,新建成残疾人温馨家园10个,使残疾人就近享受培训、康复、照料等服务。制定出台我市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方案,增加辅具种类,缩短适配时间,实现了残疾人可随时申请,按月评估,三个月内完成配发的自治区最快速度。去年我市作为全区唯一一家盟市残联参加全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经验交流会,康复工作走在自治区前列。
我市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3%。投入56.05万元,对245名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进行教育资助,为24家招收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补贴资金7.02万元。
在自治区率先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两期,258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投入310.2万元,对2504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20个,建设辅助性就业机构7家。
投入114.82万,为31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399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在司法部门的支持下,市及旗县区都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启动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投入办证评定补贴176.3万,简化了办理残疾人证程序,办证时间全市统一缩短至7个工作日,通过上门服务、快递送证等方式,让残疾人办证更加方便快捷。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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