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是稀土高新区2017年6月份入职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至今一直不给我们上公积金,(及其它相应待遇也没有:绩效工资、交通通讯、取暖补助等)3年多的时间我们一直在向高新区组织人社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得到的答复是给交,方案细则没出来。2020年11月27日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上线时,就反映过我们的待遇问题(公积金)。当时管委会领导说下了线会给我们对接督办解决。 这又过去4个多月了,期间我们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说:“高新区组织人社部门给我们打电话,说让你们去找他们,给你们解决公积金问题”。然而我们去高新区组织人社部门询问结果,得到的答复依然是让等待!而且说“即使方案出来也不可能都给你们上公积金,择优按比例给一部分人缴纳”。还说我们不属于高新区区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只有区聘人员才享有公积金、绩效、交通通讯、取暖等补助。 请帮我们落实待遇::1,我们是高新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未考上,但经过管委会上会(有会议纪要)补录进来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算区聘算什么? 凡进必考给谁定的?15年16年两年没有公开招考过合同制工作人员。请问这期间进来的新雇员、社工、怎么进来的?为什么待遇一样没少?到我们这儿咋就那么多条条框框? 总拿临时聘用人员也不给缴纳公积金来堵我们的嘴。我们是长期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临聘人员有参加过统一招考的考试吗?有管委会上会的会议纪要吗?临聘人员有绩效、有交通通讯补助,为什么我们不能有? 2,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满一月,次月就应该给工作人员缴纳公积金,为什么高新区是选一部分人给缴纳? 3,现在物价上涨,全民工资待遇都在提高,为什么我们这部分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就不能变动?只能依据四年前入职时合同里签订的发放?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人口普查……每一项工作我们都兢兢业业去完成没有半点儿马虎, 住房公积金是每一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该享有的待遇, 我们也需要绩效考核激励工作。我们服务基层不停走访联系群众也需要交通通讯补助。我们的困难和诉求希望相关部门的领导们能认真考虑,不要总是推诿。
答: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
尊敬的网友,您好!2017年,我区按照市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关于明确中专毕业生信访事项相关责任主体的通知》(包信联发[2016]6号)要求,在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时,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对未就业中专生进行了择优聘用。反映人高春涛参加了本次公开招聘但未被录用。为了进一步缓解未就业中专生就业问题,高新区党工委2017年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通过“一镇两办”农村社区、民政和社保协理员等基层公益性岗位对高春涛进行了妥善安置,由万水泉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了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满后为2600元/月,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00元,并缴纳社保。 关于高春涛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问题,我区多次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拟结合我市社区两委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部门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进行统筹考虑。为建立充满活力的合同制人员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1年,我们将开始推行《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工作中敢于担当、表现优秀的合同制人员可以进行晋升,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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