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阳县金山镇小川口村民张先生向黄河云问政平台“民呼我应”栏目反映,称包头市金山工业园区康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有害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在耕地周边,影响和破坏了生态环境。
耕地周边堆积的有害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垃圾里面混有废旧电瓶,废旧电瓶含铅等有害物质,属于有害垃圾,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倒在外面,会破坏生态环境和耕地,而且也会对附近村民的身体健康、饮水造成影响,带来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尽快督促解决。”张先生说,开春正准备种地,一天突然发现地的旁边堆满了垃圾,而且还在持续倒。
“受理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县长作出指示,要求分管副县长专项负责此事,并责成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固阳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王红兵说。
据了解,按照规定,固体废料须倒在固定的固体废物填埋厂。
康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处理废旧电瓶作业为主,把废旧电瓶拆解后再重新回收利用,固体废物是一些拆解物及废渣。
混在垃圾中的废旧电瓶
王红兵告诉记者,经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调查核实,康德利公司确实存在在耕地旁倾倒垃圾、外排废水的情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协调会,对企业倾倒固体废物问题进行了专项部署,依法追究企业的违规行为。”王红兵说。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对康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要求企业对擅自倾倒的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红色渣土、生活垃圾混合物及炉渣立即进行清理。同时,对该地区的饮用水源井、内蒙古康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东南侧及园区通往渣场道路周边土壤及小川口北河槽内的废水进行采样,并委托内蒙古宇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康德利公司外排废水进行采样检测,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倾倒的红色渣土及周边废水进行采样化验。
正在清理垃圾
“针对此事,县委办、政府办两办督查室专项盯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康德利公司已经将倾倒的固体废物清运完毕,并对废水进行了收集清理。”王红兵告诉记者,内蒙古宇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为,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要求;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显示,红色渣土各项污染物指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含1号修改单)》(GB18599-2001)标准,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周边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的检测结果显示,小川口村水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三类标准。
据了解,2020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2008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康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应擅自将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红色渣土、生活垃圾混合物及炉渣等随意进行倾倒,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已经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 武巧英
清理后的现场
“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今后,县政府将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和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王红兵说。
记者 武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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