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2021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旗县区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辖区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监管全覆盖,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该局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对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建立自查工作台账。对自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要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并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一律不得进行供餐。
该局压实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积极实施色标化管理等模式,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或平台化集采集配,确保食材安全。
同时,在学校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该局加强监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春季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以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民办学校、以往发生过食品安全舆情的学校为重点单位。
此外,该局鼓励有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含小饭桌)取得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书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体办的小饭桌须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办理小饭桌备案卡,逐步规范小饭桌监管。同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各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加强加工操作区、就餐区域、配餐区域消杀通风。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将与市教育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检查校园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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