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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1年底前我市将完成新建城镇公厕112座

3月25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到2021年底前,我市将完成新建城镇公厕112座,需要改造的公共厕所也将按计划全部改造完成。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领导介绍,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将按照“布局合理、数量适宜、建改并进、标准规范、经济适用、分类实施”的总体要求和“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开放一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全面提高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市城镇公厕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公厕管理长效机制,科学编制城镇公厕建设规划,实施公厕新建、改建提升工程,同时,鼓励引导沿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公共厕所,着力解决城镇公厕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陈旧落后、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对外形象。

完成新建城镇公厕的同时,我市还将修改完善城镇公厕管理办法,将新建改建的城镇公厕纳入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并完善相关考核制度。探索市场化建设管理模式,实现“布局科学、外观优美、功能完善、标识统一、干净整洁、环境舒适、管理规范、方便如厕、群众满意”的目标。



高质量的公厕更加便民

据悉,此次建设改造工程将着重加强城镇公厕规划与设计。对全市城镇公厕的现状、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明确数量和分布的基础上,从群众如厕需求入手,科学预测、统筹布局,大力提升城镇公厕设计水平。

设计时,要按照国标对城镇公厕进行设计,加大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注重公厕建筑体量、色彩、风格与环境风貌相协调,注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和便利性。公厕建设将以城区主次干道、人口密集区域、公共服务场所、商圈聚集地、休闲公园广场等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改结合、规模适度、方便群众”的原则。建设固定式水冲公厕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量建设一类公厕,移动装配式公厕色彩要与周边环境相统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还将继续强化城镇公厕管理,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地区公厕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管理权限和范围,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的公厕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规范设置公厕标识、标志、导向、文字、标牌、图形,增设或改造夜间指示牌。探索运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制作城镇公厕电子地图和宣传手册,方便群众通过微信、手机、电脑等方式及时查询公厕位置。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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