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人社部印发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指引》引导企业突出对技能要素
和技能人才创新性劳动的认可
在薪酬体系、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津贴单元、
中长期激励设计等方面
提出了具体建议
(点击图片查看文件原文)
本指引所称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或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
人社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已超过2亿人,占就业总量的比例从前几年的20%提高到26%,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28%。
第二十条 岗位工资可采取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也可采取一岗多薪、宽带薪酬形式。一岗多薪、宽带薪酬指的是在每个岗位等级内设多个工资档次,以体现同岗级人员不同能力、资历和不同业绩贡献的差别。一岗多薪、宽带薪酬既能体现员工的岗位价值,又能体现员工的能力素质,还可以兼顾到员工薪资的正常晋升,这一做法在实践中被较多企业选择。
根据指引中的具体规定,岗位工资可采取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也可采取一岗多薪、宽带薪酬形式。其中实行一岗多薪、宽带薪酬的企业,技能人才可通过晋档实现工资正常增长。
《指引》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原则,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
其中高技能领军人才应提高其薪酬待遇,鼓励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
第三十八条 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技能人才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应提高其薪酬待遇,鼓励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
高技能领军人才具体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指引同时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宣传培训,可分行业或分职业类别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创新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方式,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不断提高对本地区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指导实效。
来源:人社部网站、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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