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母在昆区友谊26号街坊居住,3月9日,安装天然气时安装费用(含煤气表)收了650元,国家多部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的不合理收费,3月1日起施行。请问:收取650元费用合理吗?
答: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李先生取得联系,并就李先生对其父母住房燃气安全改造需缴纳650元费用进行了了解和解释:1、李先生提出的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欺瞒用户,打着燃气改造幌子售卖燃气安全防护装置的行为经调查问询企业后,企业答复为李先生父母家中天然气置换前安全改造所需材料、手工费为400余元,所以推荐李先生父母购买650元燃气安全防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快速切断阀)套餐免室内安全改造材料费和手工费,并得到了当事人同意,入户人员解释不到位、沟通不彻底的情况将立即加强入户人员培训,给用户带来不便很抱歉。2、李先生提出的国家五部委发文禁止收取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的不合理收费要求主要惠及对象为新建小区燃气管道入户的居民,燃气管网施工费、入网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不适用于已有管道燃气居民室内更新改造,企业入户改造前应按照其营业厅公示的价格类目进行合理收费,不可自立名目乱收费,并向支付改造费用的用户提供和出示更换改造明细单。3、燃气经营企业宣传安全防护装置的行为是依据《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提倡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和使用燃气泄漏安全防护装置”之规定进行宣传。 经办人:李晓龙 联系方式:186-4724-1377。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