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工作机制,在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发力,推动全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建设制度。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将年报公示、涉企信息归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信用修复纳入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节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季报告制度;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标提升工作,推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自查自评和督查考核;将政府部门涉企日常检查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纳入《包头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统一协同监管平台应用,健全“一单两库”。推动各部门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动态更新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协同监管平台参与监管的全市部门共计176个,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681个,累计录入抽查事项清单4935条,录入执法检查人员3903人。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政府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联合检查。发布自治区首个《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创新制定规则,强化顶层设计,分别印发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和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两类抽查计划共34个检查类别,涉及88项抽查事项,创新提出系列方式方法;重点监管事项实行差异化监管,抽查频率上不封顶;建立计划增补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可以随时合理增加计划等等。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市本级各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13批次,检查市场主体47户。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本辖区内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48批次,检查市场主体235户。全市91个部门制定内部“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594批次,“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全部完成,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929户。检查结果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名下。
推动信用修复,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工作的融合。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操作规程》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信用修复专项指导服务工作,持续压缩失信企业比例,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状态)10283 户(2020年修复3328户),修复严重失信企业 397户(2020年修复178户),因行政处罚公示期限到期撤销公示7805条(2020年撤销5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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