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达2021年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19988万元,其中2017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7736万元、2019年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2970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225万元。
本次退耕还林补助面积59.43万亩、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2.5万亩,下达到达茂旗、固阳县。为确保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兑现,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兑付到退耕农户手中。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现金补助标准为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补助90元。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增加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是一项深受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工程实施以来,生态、社会效益凸显,对相关旗县经济社会、民生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市财政局要求相关地区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行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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