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亲朋好友相聚,难免要小酌两杯,但酒后开车万万不可。2月13日,两名驾驶员喝酒后在国道上驾驶车辆,涉嫌醉驾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青山大队第四警务区民警查获。
2月13日,大年初二15时许,青山交管大队第四警务区民警在国道110线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辆白色越野车在途经缉查点时引起民警注意,在对驾驶员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1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员吕某某中午饮酒后与家人吵架,独自驾车外出,不料半路被民警查获。
15分钟后,在同一地点一辆蓝色轿车形迹可疑,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值结果显示为95mg/100ml,也涉嫌醉驾。经了解驾驶员郝某某中午与家人聚餐喝了杯白酒,随后驾车回家途中被查获。
目前,驾驶员吕某某、郝某某已被移交至特勤中队,如血检结果依旧达到醉驾标准,他们将面临着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6个月以下拘役的严厉处罚。
青山交警提醒:春节期间的严查还将继续,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忌酒后驾驶。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美慧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