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严”的主基调,依托“大监督”格局,强化执纪监督举措,加强管党治警的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构建亲清新型警商关系,全力打造“机制创新、服务优化、廉洁高效、执法规范”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靶向精准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创新性打造公安机关执纪监督平台,在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信息化、大数据为依托,在公安网搭建起包头市公安机关执纪监督平台,作为自治区各盟市首创、唯一的公安机关执纪监督平台,我市从严治警工作受到了国家公安部纪检监察组肯定和表扬。平台从政治监督、作风监督、执法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警示教育六个方面开展督导工作,与新警综平台、监管支队被监管人员家属网络汇款等公安内网平台对接,实现了对全市所有案件以及监管场所的人、财、物线上监督;与“包头24小时警局”、包头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等外网平台实现对接,实现对各单位处理群众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实时监督。截至目前,通过执纪监督平台共下发各类工作任务300余项,收到各单位上传资料4000余条,“八小时外”管理民警实名注册人数7582人,报备、报告各类活动信息837条,监督检查群众各类举报线索359条。进一步开辟优化营商环境线索处置“绿色通道”,探索构建“信、网、电、微”四位一体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督促相关部门、警种及时查办、回复企业、群众通过“包头24小时警局”、包头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12389”平台的投诉举报、业务咨询和报警求助,广泛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建立分类快速处置机制。
严格执纪问责,构建亲清警商关系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及时制定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双30条”便民利民措施和18项便民惠企优化服务举措专项督察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围绕便民利民政务服务事项、市公安局18项便民惠企优化服务新举措等重点工作,通过“明察+暗访”“查台账+访民意”等方式,对市民大厅、市五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车管所、出入境支队等40余个窗口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全流程的督导检查,出通报3期,要求分局整改问题20余条,将督导优化营商环境与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为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提供推力和纪律保障,工作开展到哪里,精准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问题有效整改。严格开展执纪执法监督,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服务意识差、特权思想、随意化执法、偏好式定策、监管失度、宽严不一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四官”问题专项整治,着力净化公安机关政治生态,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特别是加大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等问题查处力度。做好对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服务保障的监督、评价和督察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安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整改、全局通报。
认真履职尽责,激励担当作为
创新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对日常督察调研挖掘出的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通报表扬,开展“无违纪违法所队”评选活动,印发《包头市公安局开展评选“无违纪违法所队”活动实施方案》,评选出6个派出所和看守所并进行命名表彰。通过通报表扬和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选树先进、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全面修复公安机关的政治生态。创新队伍管理模式,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根据警队建设具体情况和现实管理需要,将八小时以外纳入管理范畴,制定出台《包头市公安队伍“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试行)》,规范约束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并配套出台教育警示、谈心交流、提醒诫勉、家访联系和监督检查五个制度,构建事前预警防范、事中提示提醒、事后教育惩戒的工作模式,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体系。在规定执行上,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民警“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监督管理责任。
通讯员:王思洋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