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全市人居环境,市财政2020年共投入1.5亿元用于我市污水处理,确保我市的污水处理行业安全良性运转,打好碧水保卫战。
专项费用专项使用。严格执行《包头市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全额缴入国库,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安排污水处理费补贴,用于弥补污水处理费收入无法覆盖城市排水和污水设施运营费用的缺口,保障全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加强资金监管。督促相关污水处理费征收单位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要求项目单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对相关项目及资金进行监督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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