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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高出一倍居民难接受 转供电设备损耗究竟由谁“埋单”?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黄河云“民呼我应”栏目反映称,自己是北沙梁的住户,本应缴纳0.4元每度的电费,却还需要再额外每度电多交0.4元,毫无依据的贵了一倍的价格,而且,不是直接缴纳给供电部门,而是交给了北沙梁区域的某位薛姓负责人。据了解,像王女士这样的住户有很多,大家都不太了解电费如此之高的原因,认为这很不合理。

针对王女士的疑问,记者首先联系到薛先生。据薛先生讲,在2009年以前,北沙梁供电条件很差,后来由于用户增加,原有供电设施无法满足居民的正常用电,所以北沙梁地区增设了变压器等设施,而他作为此设备的负责人,也随即承担起本地区的供电转接工作。此外,由于转供电会对变压器设备和电线造成损耗,增加运营成本,所以需要在原电费的基础上额外多收取些费用以保障设备正常维护和使用。经过综合考虑和计算,薛先生在原0.4元每度电的基础上多加了一些费用,“原先是多加0.4元,后来由于很多居民提出了降价的需求,考虑到居民的意见,最近我们将每度电调整为多加0.2元。”薛先生也表示,自己也很无奈,电费很难足额收上来,多次和居民解释效果也不太明显,也曾试着联系过我市供电部门,看能否把北沙梁这个变压器征收回去,或者调整更换为国家统一规格的变压器,以便居民合理使用,但至今没有结果。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也联系到了包头供电局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王女士反映的问题在我市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因供电设施属个人资产,供电局也只能向变电箱所有者征收电费,而像王女士这样的用电终端,供电局无法管控,只可由像薛先生这样的征收主体统一收取电费,但收取标准也无统一标准,用户如有质疑,可向12315举报投诉。此外,根据相关政策,属于个人资产的变电箱,如所有者有意向将设备归为供电局统一使用,可向所在地供电局提出申请,设备资格审核正常后可以统一配置使用,实现居民“一表一户”安全用电。

记者 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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