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组织人社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配合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岗位设置
(一)科学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确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设置程序及管理权限等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市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确定的比例限额,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重新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时,原则上不得提高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比例,待自治区出台新的各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后再做调整。
(二)依据“三定”规定设置岗位。新成立(整合)或编制、职能及人员结构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要依据编制部门核定的“三定”规定重新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中要明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比例及数量、各类岗位各层级的比例及数量、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名称及数量等内容,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保持岗位设置方案相对稳定。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一经备案,应保持相对稳定,其编制、职能和人员结构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可按照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二、规范岗位聘用
(一)合理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聘用的方法步骤、时间进度、组织领导机构、监督措施及完成岗位聘用后对所聘人员的考核办法等内容。同时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等内容,让岗位说明书成为本单位聘用各类岗位的基本依据。
(二) 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包府办发〔2019〕57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实施竞聘上岗。通过竞聘上岗,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实现能上能下。
(三) 及时办理岗位聘用备案。聘用合同到期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和工资分级管理办事指南》(包人社办字〔2020〕67 号)和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备案,逾期三个月不办理岗位聘用备案的,原则上视为全员续聘,不得晋升岗位等级或层级。同时,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岗位聘用备案在坚持诚信自律的基础上,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区人社部门正式文件报备。
(四)规范兼职岗位聘用。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管理人员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该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
(五)妥善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人员聘用工作。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出现超岗位聘用的,给予3 至5 年的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转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岗位数额内前,不得超出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
(六)加强特设岗位管理。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包人社办字〔2021〕1 号)的规定,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但要严格控制数量、把握质量,不得随意放宽标准、降低条件。
三、加强聘用合同管理
(一) 抓好聘用合同订立。除政策规定的情形外,事业单位与正式在册人员均应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要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建立单位与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区人社部门在办理新的岗位聘用备案时,对未签订上一聘期聘用合同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二)完善聘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应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和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制度,依法依规完善聘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切实维护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 加强聘用合同动态管理。聘用岗位发生变化或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需变更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或续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辞聘的,要及时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该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原辞职、辞退手续不再办理,均需通过解除聘用合同办理。
(四)规范新成立(整合)单位的聘用合同。新成立(整合)单位严格按照重新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做好人员聘用工作,原单位要及时与工作人员终止聘用合同,新单位要及时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新的人事关系。未涉及改革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聘期等具体情况继续做好聘用合同的续签和变更等工作。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数据信息更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应及时更新“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系统”内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及聘用信息),在聘期和岗位发生变化时,学历、现有资格、在职状态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也要及时更新,保证系统内信息与备案聘用信息一致。
(二)及时审核数据信息。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分级备案制度相关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区人社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审核各类岗位相关等级的数据信息,实现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与数据信息审核同步完成。
(三)规范系统数据管理。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出现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单位间人员调整等情况的,要及时做好系统内数据信息的调整、整合工作,实现单位转隶、人员调整全部进入信息系统管理。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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