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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琳步行街实行车辆管理新规

为保证青山区娜琳步行街内秩序,全新的步行街车辆管理暂行规定从1月18日起实行。

规定出台前,步行街已将调整后的时间、管理办法逐一发放到商户手中。1月18日上午,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对步行街内停车秩序进行了联合整治。家住步行街内小区的居民也办理了小区出入通行证。

新规实施后,步行街非常整洁

全新的娜琳步行街车辆管理办法为:第一条、步行街车辆管控时间冬季时段11月-3月,早8点-晚10点。夏季时段4月-10月,早8点-晚11点。第二条、送货车辆需在规定时间(11点-下午2点之间)进入,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进入必须进行实名登记方可入内。第三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涉及到步行街内小区居民车辆通过步行街时,必须停放到小区院内,街内禁止停放。第四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骑行、停放两轮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第五条、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步行街城管中队对其作出相应处罚;步行街各大商场及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约谈并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步行街管控黑名单,由步行街城管中队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出停办户外商业宣传活动的处罚。第六条、步行街内各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规定的,由管理部门处罚后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整治中,对违规停放车辆下发通知书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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