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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请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文明交通“一个都不能少”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行人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全媒体记者:贾荣、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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