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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不放松

在即将进入寒假之际,市教育局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发出重要通知,要求课外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教学管理。

按照市教育局部署,旗县区应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属地内校外培训机构的《三案十制度》做好再部署、再落实。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艺术综合等方面对学生课余生活进行有益补充。

同时,市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办学主体责任,加强师生管理。严把师生入口关,坚持扫码、登记、测温、健康询问、佩戴口罩、洗手等基本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所有师生均要签订健康承诺书。开展课堂教学及师生互动过程中,师生间、学生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禁师生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培训区域。强化活动管理,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讲座、培训、年会、汇报会等群体性活动,若确需举办现场活动的,应分别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批准,且要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活动时间,参会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按照部署,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同时,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备齐备足防控物资,设置隔离空间,对出现发热等紧急情况的师生及时开展应急处理。

按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落实好中小学减负工作要求,不布置书面作业、不增加课外负担。如遇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如遇受疫情影响市区两级防控指挥部提出暂停培训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不折不扣执行落实。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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