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包头市产权集中治理项目分户产权办理进度,满足市民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需求,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业务主大厅及全市的各分中心内配置了自助查询机,且已完成了自助查询终端系统的升级。升级后各分中心自助查询终端打印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与业务主大厅打印的结果样式等均相同。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范围包括包头市市四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时,查询人只需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即可通过设置在不动产主大厅、九原区政务大厅、东河区政务大厅、包头市产权处大厅及包钢分中心的自助查询终端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
自助查询时,自助查询终端将会自动读取居民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拍照,验证通过的查询人可查询、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不符合自助查询条件、系统提示无法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需要打印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的,仍需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前往到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业务主大厅一楼26到28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窗口办理。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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