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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别再乱丢垃圾了,别让素质也一起“丢”了!

乱扔垃圾是公众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之一

乱扔烟头、高空抛物

随手丢掉的不仅仅是垃圾

同时也扔掉了文明和素养

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

更会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点击下方观看完整视频 ∇

■ 镜头一

近日,青山区一居民家中阳台储物篮经常被楼上飘落的烟蒂堆满,这样行为既不文明又不安全,包头日报提示市民应杜绝此类不文明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爱护公共环境,保持公共卫生规定,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不乱扔烟头。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 镜头二

环卫工人在寒冬中沿路随时清扫

公园里的树坑成了烟灰缸

公园里围圈打扑克的大爷们,脚下星星点点的烟头

小广场上烟头随处可见

凛冽寒冬,马路上和公园里,清洁人员在来来回回清扫杂物和烟头。但这种坚守显然敌不过少数人轻松地随手一抛。

平坦的柏油马路和公园方砖地上星星点点的烟头,垃圾桶旁远程投射不准的脏物,树坑里的各种杂物,都如同文明城市脸上的雀斑。清洁美丽的文明城市大家共享,就应由大家共创、维护,仅靠“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远远不够。


■ 镜头三

1月5日,记者在昆区乌兰道附近的某个小区内看到,在一栋居民楼的拐角处,散落着烟头和烟盒,而不到50米的地方就摆放有垃圾桶。

这个行为让本来洁净的小区道路平添一处碍眼垃圾,非常不文明。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爱护公共环境,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及时清理废弃的杂物。

划!重!点!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

改善居家环境

建设美好家园

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您的每一个小小举动

都将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小编在此提醒您

垃圾不乱扔

文明在手中

从小事做起

人人争当文明的先行者!

全媒体记者:宫伟恩、郭燕、李楷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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