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连锁美发店剪完头发后认为价格高,并且发现该店与其他店定价不一样,消费者认为不合理,那么这家美发店是否定价过高,如此情形又是否造成侵权?
消费者李女士在朋友介绍下,来到一家美发店剪头发。李女士介绍,她是外地人,看到店面比较普通,又因为是朋友介绍,理发时就没有问价格,剪完头发等到付款时,李女士才得知理发师的价格很高,非会员价为286元,会员价为168元。为了享受会员价,李女士现场充值10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事后,李女士得知该店为连锁机构,就电话咨询了另一家分店的理发价格,得知并没有这家店的收费高。李女士越想越不对,认为美发店事先没有告知价格,剪完后收取较高费用,因此向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受理投诉后,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核实了解到,李女士是提前打电话预约的一名美发店总监给其剪头发,美发店的工作人员一方面以为是老顾客,知道收费情况,另一方面担心引起误解,就没有提示预约总监的收费情况。李女士在理发前也以为是普通消费,也就没多想,导致双方出现了纠纷。另外,李女士认为该店定价高,并且没有明码标价,美发店解释他们有价目表,因老顾客所以没有提供。工作人员认为,在这起价格纠纷中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是有责任的,明码标价也有法律规定。经了解,李女士认为价格过高,以后不愿到该店继续消费,要求退卡。经过调解,美发店同意给李女士退卡,并且剪发按照会员价168元收取。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在这个案例中,关于美发店是否做到明码标价,《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想提醒经营者一方面要做到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标识,另一方面要尽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不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要维护自身权益,要清楚价格,货比三家,在自己可以接受的情况下消费,因为现在执行市场自主定价,不支持消费者由于选择错误或者买贵了而要求退货。”工作人员提示。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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