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市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以来,我市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逆势改善。正视问题、主动作为,动员全市上下合力攻坚。推动完成总投资52亿元310个工业深度治理工程,项目数、投资额为历年之最,率先在自治区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色、焦化、化工、水泥行业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累计完成30台9365兆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较国家要求提前2年完成;完成 “散乱污”企业整治516户。累计整治燃煤锅炉2238台5867蒸吨、窑炉103台,取缔了全部煤气发生炉;“六位一体”强化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管控,查处和列入重点管控车辆23467辆,排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2125台;建立1211家企业差别化全口径的应急减排清单。运用雷达扫描、走航监测、红外线VOCS成像等技术精准锁定污染源。
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为290天,达标比例由1月份的12.9%提高到79.5%;PM2.5浓度由16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3.9微克/立方米。特别是2020年3月至今,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8.9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6微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指标较同期均有明显提升。
同时,我市切实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推动包钢、神华、希铝等6家单位实施废水提质治理,目前希铝、华电、东宝、东华热电已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每天减少废水外排6000余吨。尾闾排口整改取得积极进展,5家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工业园区全部完成可行性评估。12家投运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划定331.2平方公里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70个饮用水源地勘界定标、69个“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整治任务全部完成。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无劣五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定。
我市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稳定。建成覆盖全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全部6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率先在自治区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制定地方管理办法,使日常监督有规可循。7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完成。16家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完成减排。土壤国控点位监测结果均为清洁,污染地块、农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100%、98%。
另外,全力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阶段性成效初步显现。52项指标任务基本达到试点要求。完成总投资68.5亿元44项固废治理工程建设,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由2000万吨提升至3000万吨。建成工业固废物联网监控平台,在全国第一家实现对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闭环式、智能化监管。制定了大宗工业固废用于生态修复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出台后将在全国率先打通利用大宗工业固废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瓶颈。初步形成4种具有包头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提升固废综合利用试点模式,得到国家试点工作组的充分肯定。
着力提升环境监督和服务能力
打造生态环境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我市加力推动各类问题整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和“回头看”2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完成整改10个,剩余16个问题正按时序进度整改落实;督察转办的1198件群众污染投诉全部办结。率先在全市完成煤炭资源领域核查发现问题集中整治。推动“绿盾”行动发现的自然保护区内267个违规问题完成销号213个。承办的19件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目前已全部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年“12369”环保热线、政府热线等渠道受理投诉813件,100%进行了查处,办结率97.7%。一批污染扰民、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我市还深入践行“寓执法于服务”理念,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大力开展“服务企业普法行”活动,将28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合并涉企检查事项,加大非现场检查力度,做到“执法一次、全面体检、无事不扰”。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帮扶企业排查问题隐患447个、提醒整改322次。“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业企业3098家,对存在的14类问题全部建立清单推动整改,累计行政处罚294件,罚款4123万元,其中行政拘留4件,涉嫌犯罪2件。
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当好助企惠民的纽带,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出台落实《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从简政放权、压缩审批时限等7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效能。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大幅缩短至3到6个工作日内,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80%以上。建立重大项目“领帮办”制度,符合环评审批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批尽批,指导帮助神华二期项目解决环评审批遇到的难题,取得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复。全力服务招商引资,接待企业32家,推动初步达成合作意向项目7个,总投资13.2亿元;签约落地项目9个,总投资16.7亿元。积极帮助企业、地区打包治理项目,新增入库污染防治项目90个、总投资113亿元,争取到位各级环保资金1.4亿元,位居自治区前茅。举办“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银企对接会,为29家固废企业和7家金融机构搭建“绿色金融”平台。
另外,我市加快推进改革任务落地,环境治理体系越加完善。推动成立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圆满完成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3”制度体系;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任务顺利完成。完成2764家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实现固定污染源持证排污全覆盖。推进30家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注册交易,推动6个低碳项目成功申报自治区专项资金,累计完成碳排放强度下降15.2%,是全区唯一年度任务和累计任务目标“双完成”的地区;高质量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荣获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称号、普查技术报告编制二等奖;创新性举办了“用心用情靓鹿城,无废在路上”主题环保宣传,受众人数达556万人次,市民群众保护环境、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艾霞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