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纺织道派出所接到报案,一女子称其男友黄某编造各种理由,以借款方式诈骗其3万余元。
据报案女子介绍,其男朋友黄某的行为异常,各种理由都是为了借款,但从未归还过,所以她怀疑遇到了诈骗。接到报警后,民警传唤了黄某进行核实。面对民警,黄某一直百般抵赖,表示自己的确是向女朋友借钱,鉴于报案人与嫌疑人的特殊关系,以及借款式诈骗不易认定、“主观非法占有目的”所需证据更加充分等特点,民警对黄某进行了进一步的、更加深入细致的询问。经深入调查发现,黄某在与报案女子交往期间,同时与另一女子保持情侣关系,并以同样手段“借取”对方15800元。
对于借款的理由和去向,民警调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黄某每次向女友借款时都表示非常着急,并且是帮助他人担保,如再不归还便会被起诉,实际上黄某没有对外借款和担保,他从两名“女友”处借来的钱全部用于自己花销以及还信用卡等。民警调取了黄某与报警女子、另一名女友的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作为本案的基础证据予以固定,同时对本案所必须的“主观非法占有故意”进行了重点突破。办案民警围绕借款理由、借款用途、偿还意愿、偿还能力等方面,对嫌疑人进行了重点调查,经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用“客观事实”认定了黄某“主观非法占有的故意”。
目前黄某已被刑事拘留,纺织道派出所将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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