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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明行为点赞】敬老爱幼 传承美德

66岁的李淑玲,是自由路办事处文昌社区一名退休的医务工作者,是婆家四世同堂大家庭中的一员。婆婆今年已经96岁高龄,李淑玲一直把老人家当作“家里的宝”呵护着。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建设文明家庭,遵守下列行为规范: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互相关爱,互相包容。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宫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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