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取得了重大战果。全区已打掉涉黑组织63个、涉恶集团及团伙1125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996名,有力促进了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全面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大增强。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令发出后,我区迅速建立“五级书记抓扫黑”“联点包片”等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坐镇一线、带头履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法机关有关负责人直接包联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案件和梳理重点线索,已挂牌督办重点案件147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先后抽调350余人,组成22个督导组,开展三轮专项督导,适时“回头看”,推动了一批重大案件的侦办宣判。
三年来,我区政法机关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以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挂牌案件为突破口,狠抓大案要案攻坚。聚力推进捕诉一体、诉判一致,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重大案件100%落实“三同步”“三优先”原则,扫黑与打“伞”互为支撑、协同推进。在具体运行中,各成员单位树牢“一盘棋”思想,同向发力、协同作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坚决“打伞破网”,统筹推进,强化源头治理。针对“伞”“伞”相护、上下勾联,“大伞”不倒、“小伞”难查等问题,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适时调整斗争策略,“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通过挖“大伞”带“小伞”,对各类“保护伞”连根拔起。截至目前,全区累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94件,党纪政务处分2450人,移送司法机关234人。此外,针对中央挂牌督办“王韵虹案”所暴露出的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纯洁净化了政法队伍,切实提升了刑罚执行的公信力。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区开展了“六清”攻坚,全力推进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逃犯清零、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扫黑办派出工作组赴盟市,对重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这一做法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
作为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内蒙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得到了广泛认可,被评为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省区。(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戴宏 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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