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倾心办好医保惠民利民实事好事。前11个月,全市医保参保人数达207.21万人,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有132.3万人、200.84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共计支付医保基金29.58亿元,为守护人民健康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政策待遇方面,我市实现了筹资标准与待遇水平“双提升”。参保居民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全部由2019年的520元增加到今年的550元。截至11月底,居民医保财政补贴共计8.4亿元。职工和居民住院医保费用平均报销比例稳定在较高水平,职工平均报销比例达84.53%,居民平均报销比例达75.38%,职工和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均高于全区各盟市平均水平。
将国家谈判确定的95种抗癌药纳入全市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至11月,居民医保靶向药支出医保基金1155万元,为765名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了应急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5124人,支付1869万元。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水平。
慢性病鉴定的时间、程序更加科学、便利。截至11月底,享受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人数达6.62万人,支出基金442.46万元。糖尿病患者门诊就诊2.3万人次,支出130.88万元。将恶性肿瘤“日间病房”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覆盖放化疗类别53个。将脑瘫、苯丙酮尿症、重型精神病等纳入医保范围,惠及810人次,报销费用593.67万元。
在改革攻坚方面,调动发挥三医联动作用,解决看病贵、费用高问题,启动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按病种付费人数10056人(次),住院总费用达7770.0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413.21万元。启动3批112个品种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一批、二批中选药品分别比自治区挂网最低价平均降低64.8%和71.76%,中选药品最高降幅达98.51%,3批中选药品金额达2060万元,预计节约资金4067.94万元。
同时,全力抓好医保精准扶贫重要政治任务。我市13326名贫困人员100%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2020年度财政补贴419.29万元。1至11月,贫困人员发生医疗费用1203.92万元,“一站式”结算资金1010.84万元,有力预防了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
在办事服务方面,精简优化和取消下放经办事项20类、45项。全市建设银行54家网点250台智慧柜员机,全部开通医保个人缴费信息、报销明细的查询,使老百姓无需到窗口查询。医保对外服务网办率和“零跑腿”率不断提升,企业参保登记2小时办结,异地安置登记等服务实现了“秒办”。我市与区内其他盟市异地刷卡结算实现互联互通,155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一卡通行”。
异地就医拓展到如今的全国所有三级综合、二级专科医疗机构,将一年备案期缩短为三个月,54家定点医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范围,从三级到一级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异地看病结算,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群众异地就医需求。1至11月,我市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7877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6亿元;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就医联网结算1586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224.55万元。
在基金监管方面,出台和完善系列制度,强化稽核打击力度,规范医药机构、经办人员守法合规经营,完善“两定机构”准入条件,推进鉴核平台建设,利用药品“一物一码”信息对“两定”机构的医保药品交易进行全程监控,多措并举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定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鉴定,通过复核有8112人退出慢性病待遇享受,做到该享受政策的一个不少,该退出的全部退出。市医保局组建以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775家(次),查处违规违约机构960家(次),约谈整改766家(次),取消停网整顿、销号271家,暂停医保服务24家,扣除违约金81.92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53.47万元,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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