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在友谊18街坊29栋与30栋之间,包钢物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临时车棚改造成永久车棚,并把其中一半做了其它用途,建在了离北楼5米,离南25米处。这又不利于消防和一楼的通风,他们说手续齐全,不用为车棚单独办理手续,这是否合法?平面施工图是盖楼房一半的长度,但他盖了一栋楼长。这种是否违法,谁来鉴定?谢谢!
答: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此房建成于1986年,关于29栋旁车棚建于1987年,当时和28栋、29栋居民楼一起建成,车棚离南楼25米,离北楼5米,车棚为简易车棚,今年昆区对老旧小区进行“三供一业”整体改造,特对车棚也做了节能保温,提档升级,由半封闭改为全封闭,过去车棚停放的全是自行车,现在是一半自行车,一半电动车,目前存车辆比过去减少,内部做了整合隔了一堵墙,如存车辆有增加随时恢复原状,此车棚只做为居民存车使用,未作其他用途 ,物业称后期使用会向居民征求意见。包钢项目部称:包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为整体工程,各项手续齐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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