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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由谁申请?哪里可以鉴定?看这里!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行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相应的也带来了许多客观存在的问题,房屋安全问题就是其中之一。由于建筑老化、违规装修、私改结构、外力作用等因素的影响,房屋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许多房屋的安全性都有待评估。因此,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01什么是危房?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遇到“我们的房屋才用几年怎么变成了危房”,“我们的房屋已这么破旧了怎么不是危房”,等类似之说,这里存在着对危房标准不理解的问题。危险房屋的评定,国家有严格的规范,首先是对构件进行评定,然后对房屋的地基基础、承重结构及围护结构的评定,进而对整幢房屋的评定,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房屋的主体”“房屋的骨架”。至于房屋的粉刷、门窗、管道等破损及各种非结构性的损坏,属于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范畴,危险房屋的评定一般不考虑非结构性因素。所以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要确定我们居住的房屋是不是危险房屋、有没有危险存在,就需要我们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和检测。

02谁申请?谁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是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申请,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组织实施。主要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以及使用状况的安全性进行鉴别、评定,借助于对查勘描述和检测数据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正确判断房屋工作状况和评定等级,给出鉴定结论和一定的处理建议。通常,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会根据实地勘查、取样检测等数据结果,结合《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大部分十余个分项的完损情况评定房屋,等级分为: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针对危险房屋的鉴定,会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出具相应的房屋鉴定结果,危险房屋分为4级:A级—非危险房,B级—危险点房,C级—局部危险房,D级—整幢危险房。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应当根据鉴定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03我市设立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按照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我市挂牌成立了包头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设在包头市城市房屋征收中心),专门设置业务窗口,受理危险房屋鉴定申请。近年来,包头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先后受理并组织开展了包头市水库办公用房、包头市蒙古族中学教学楼、包头市铁一中教学楼、包头市铁二中教学楼等危险房屋鉴定业务。同时,我市还有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两家专业的建筑安全鉴定机构,专门对使用过程中结构复杂、危险情况难以评定、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专业的有偿鉴定,也可以对申请鉴定的房屋使用材料、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测。

相较于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市的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发展就相对比较滞后,老百姓对房屋安全鉴定的了解和认识也十分有限。作为市级房屋主管部门,我们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全面提升公众的住房安全法治意识。指导配合各旗县区建立区级危险房屋鉴定机构,逐步完善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机制和流程。随着我市房屋鉴定行业的发展,逐步建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通过审查、备案等方式,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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