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功能作用,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包头市推动全市公共文化资源开放共享,保障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
截至目前,已落实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及运行补助资金1935万元。全市6个博物馆、纪念馆,10个图书馆、2个美术馆、11个文化馆、39个文化站、44个街道综合文化站,共计112个市、县、乡镇、社区(街道)四级文化场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成为人民群众学习科学知识、感受艺术氛围、增进思想、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牢固阵地。
来源:“包头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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