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新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推动环评审批再简化、再优化,真正做到“少、好、快”,构建更加便捷高效、便企利企的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决定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辐射安全许可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等六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
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全媒体记者:姬卉春 实习生:刘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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